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吕玲玲)为进一步夯实检察业务理论基础,提升刑事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优化综合办案能力,4月20日,会同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织该部门全体干警召开案例学习研讨会,副检察长刘平韬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刘平韬组织大家学习了省检察院办理的“宋某运输毒品案”、市检察院办理的“蒲某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以及本院办理的“粟某贩卖毒品案”等优秀典型案例,参会干警纷纷畅所欲言,结合自身办案实际谈体会,谈感想,并就下一步如何提升办案质效展开了充分地讨论。
第一检察部主任吕玲玲谈道,“随着刑事司法政策和刑事司法理念的不断更新,办案工作呈现出了新的规律,但是一些办案人员的理念跟不上,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打击、轻保护”“重配合、轻制约”的思想,这必然会给我们办案带来负面的影响,必须通过培训、学习加以引导和纠正,尽快适应刑事司法政策的新要求,绝不能墨守成规、我行我素。”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贵平说,“要针对有罪推定、证据审查标准、法律适用等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在办案中综合运用归纳推理、演绎推理、自由心证等手段,要理性分析孤证、言词证据,落实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从实体和程序上最大限度地避免错案的发生。”
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唐小燕谈道,“要以案为鉴,树立错案意识,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要以人民为中心,每一个案件办得都是别人的人生,检察官更要谨慎办理,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各类案件;要增强释法说理能力,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既解法结也解心结。”
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向蕾说,“坚守三颗心,是做好刑检工作的关键。一是坚持守护正义的初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我们从事刑事检察必须坚持的原则和底线。二是坚持精益求精的细心。刑事案件的办案需时刻保持严谨细致和高度警觉。我们在办案过程中需要多一份耐心和细心,越是紧张忙碌,越要不急不躁,越是头绪繁多,越要条理分明。三是坚持勤于学习的虚心。只有坚持不懈地学习业务知识,才能准确理解和把握好法律的适用。要时刻保持一颗谦虚好学之心,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向小明,通过此次活动深受启迪,今后将在办案实践中积极提升办案能力、拓展思维模式,小案件善用大智慧、强化法治意识、人权保障意识、公平公正意识,办理好每一次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真正做到能动履职,司法为民,切实为会同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征程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黎桐君认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对决定犯罪嫌疑人罪与非罪的证据进行更细致全面的审查,在发现犯罪构成要件上可能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时,要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作出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决定。对于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嫌的犯罪,在证据上暂有缺失,无法依靠犯罪嫌疑人供述进行印证时,要积极履职,在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的同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的,及时自行补充侦查。在需要跨部门跨单位进行协商沟通时,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以便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社会和谐。
最后,刘平韬就刑事检察工作下一步如何更好发展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为民司法。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始终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推进。在办案时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以求极致的精神答好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答卷,让人民群众这个阅卷人满意检察机关的答案。
二是要加强学习,转变司法理念。要认真学习上级检察机关公布的各类负面典型案例,通过反复学习,对照出现问题的环节及具体表现,把问题整理归纳到位;对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把法律依据学精学准;对照党中央、中央政法委、高检院提出的刑事司法政策,把最新的司法办案理念落地落实。
三是要补强短板,提升办案质效。要加强对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正面典型的学习力度,运用好检答网的案例库,在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主动通过案例库进行检索,学习案例库案例的经验做法;要继续补强对正面典型案例挖掘不够的短板,善于从小案中发现闪光点,为类似案件提供可复制的经验;要通过召开案例研讨会,分享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心得体会,接受其他检察官的批评和建议,改正办案过程中瑕疵,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审:李翔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李翔
来源:湖南法治报









